有一段時間,看了很多朋友的攝影作品之後,忽然很想把我的D70賣掉,因為覺得…慚愧。我彷彿越來越抓不到那種攝影的感覺。記得在學校時,用著跟學長借來的FM2拍攝時,很多構圖與結果似乎都會先於腦中成形,再印像到傳統底片上,反而是到了數位時代,我卻遺失了這種攝影的感覺。
這段時間,又想把D70賣掉。原因只是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飛行課程,需要一台可以隨身攜帶的記錄機(應該沒辦法一手抓住Yoke,一手用DSLR吧?)考慮了Panasonic LX2與Ricoh GR Digital時,看著別人張貼的照片,我不免在想 – 什麼是攝影?很多人,認為買了一台好的高階相機,似乎什麼事都可以迎刃而解,如有神力。卻也有人,一台普通相機,就可以抓到很有的靈光感,未必是大場面、也不用是海外美景。
當人人都有一台數位相機,都說自己玩攝影時,或許尋找真正的感動才是原來該有的出發點吧。我在Webber的照片看到小孩的真、在Vicky的照片看到另一種觀賞觀點、在Gloria的照片看到年輕的不拘束、在鐘老師的照片看到生活的感動…..那我自己呢?
或許一手抓著Yoke,一手控制D70也能拍出好照片吧?來試試看好了~~

最後修改日期: 2007 年 3 月 3 日

作者

留言

撰寫回覆或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